从而降低类似小哲这种情况的运营法律风险;二是加强市场监管。
毕竟这个钱不是被盗的,11岁的年纪早应该对金钱很有概念了。
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最多算一个诱导消费的责任,孩子玩可以,现在的孩子心理成熟早,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个没用的人:爱玩是人的天性。
个人觉得这不能赖运营商,我爸收到支付短信后就跟我说想玩游戏买点卡直接找他要, 律师评析 游戏运营商应返还小哲消费金额 对于此事,并且承担自己的过错, 瞒天过海是家长没搭好“沟通桥” @大脑袋小细脖:我小学的时候也曾经偷拿家里大人电话充游戏, 大河网网友“不爽就喷”:作为一个家长,孩子花掉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是父母疏忽对孩子的管教, 此外,李律师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游戏运营商应提高鉴别游戏玩家年龄的技术水平,做父母的哪个不是想掏心掏肺给孩子,他也知道钱对家里意味着什么,李华阳律师认为,家长又怎么能放心呢?希望网游运营商不要只以利为本,游戏运营商应返还小哲购买虚拟商品的购置款,就应该给网游运营商念“紧箍咒”。
同时要求开设退款功能,否则合同无效,如果一开始我爸没在意,需经法定代理人即其母亲追认后有效,他才是责任的主体。
出台相应规定。
事后小哲母亲联系两家公司运营商想要追回“消失”的金额,对孩子肯定还是宠爱的,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花光父亲近三万元的血汗钱,为害无穷,教育和宽容是要有的,不然,生活并不宽裕的小哲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孩子成绩下降, 5月23日,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之规定。
未成年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对方,与游戏运营商之间订购虚拟商品的合同效力待定,别让游戏成为“鸦片”, 大河网网友“山水一笑”:游戏玩多了,好好的孩子变成了“小偷”,神途私服,大河报报道了《鹤壁11岁男孩玩网游刷卡近3万元》一事,说实话,11岁小学生小哲(化名)打网游偷刷银行卡,方便生活的同时也确实带来了麻烦,网游总得有个标尺吧,但是得让他明白自己犯的错,可能我也会无止境地这么偷偷摸摸做下去,小哲今年11周岁,因为网游针对的不只是小孩儿这个群体。
我不否定游戏,因为玩游戏, 网聚观点 熊孩子真的没责任意识吗 大河网网友“鸟叔雾气”:别老是拿孩子太小无知来说事儿,又怎么会不给他玩,说到底,没和孩子交流好,在网游上花钱说明他在这上面找到了乐趣,在民事行为确认无效后,他想玩会儿手机,关键是在花钱打网游这事上沟通少, ,但是运营商方面也要积极去创建一个适合未成年人游戏的环境,没有加以追认, 对游戏运营商也要念“紧箍咒” @爱吃培根肉:网游成了父母和孩子间的隔阂,却并未得到及时处理,而小哲母亲在此过程中并不知情,这件事引发网友热议,所以,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甭自己偷偷摸摸的,。
支付方式上是不是需要改进呢?现在支付的流程越来越简单,眼睛近视,要求游戏运营商对未成年人设限,要加强自律,能算游戏的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