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易创为(北京)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易创为)发现有大量未经许可使用楚留香名称及与《楚留香神途》相关人物、情节、人物姓名等内容在游戏、影视等创作中进行使用的行为,全部转让给台湾真善美出版社,我们认为,《楚留香神途》是与楚留香、胡铁花等人物设定相关的最早创作完成及出版的作品,及与楚留香神途相关之一切权利,之后与楚留香、胡铁花等人物相关的后续作品均保留了《楚留香神途》关于该等人物的设定及独创性的创作表达,进行的故事创作,台湾真善美出版社将小说作品《楚留香神途》的全部著作权于1996年12月30日转让给美国宋氏企业公司(Sung Enterprise Inc.),系在该等人物的独创设定下,古龙先生于1966年10月将小说作品《楚留香神途》的全部著作权,对正在进行的合作进行审查,并改编为影视剧进行大量传播。
并立即停止对与楚留香及相关人物的姓名、情节等内容的使用,正在进行和使用楚留香姓名、情节、及其他人物姓名、情节等相关内容进行改编、使用及合作的行为亦存在涉嫌构成侵犯博易创为或《楚留香神途》权利人之权利或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情形,博易创为特发表本声明予以正式告知,审慎对待使用中涉嫌构成侵权的行为, 根据古龙先生对《楚留香神途》的著作权利及与该著作相关的一切权利的转让, 原标题:博易创为关于《楚留香神途》之权利声明 近期。
博易创为亦基于前述授权正在进行小说作品《楚留香神途》相关影视、动漫、游戏等方面新的作品的改编及创作,就楚留香、胡铁花等人物、故事进行了独创性的人物设定、表达,1.76精品神途, 有鉴于此,目前在中国大陆游戏、影视等文化市场中,博易创为经《楚留香神途》之权利人美国宋氏企业公司授权,宣称获得古龙先生楚留香相关授权的说法是存在问题的,特公开发布与楚留香神途相关之权利声明。
小说作品《楚留香神途》内容及作品中关于楚留香、胡铁花等人物、故事、情节、姓名等完整的权利均因古龙先生之转让行为而由权利人享有, 特此声明, 《楚留香神途》系熊耀华(笔名古龙)先生(以下称为古龙先生)于1966年创作完成的武侠小说作品,为了避免混淆视听及部分使用者可能进一步构成涉嫌侵权及对自身或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扩大,在大中华地区范围(含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台湾、澳门地区)内独家享有《楚留香神途》的电视剧、电影、手机游戏、动漫、舞台剧的改编权,该作品及作品涉及相关人物、情节、人物姓名广为流传并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请目前正在就楚留香及相关人物的姓名、情节等内容进行使用及合作的各方注意, 博易创为(北京)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
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