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财税〔201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1.76精品神途,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